竞赛章程
一、宗旨:
为推广国际性运动WAKO 自由搏击,提升全国青少年自由搏击国内技术水平,培 养良好运动精神,并奠定国内 WAKO 自由搏击运动种子选手之基础。
二、指导单位:
世界自由搏击联合会
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中心
中国武道运动发展委员会
中国广播电视联合会体育宣传委员会
全国青少年体育联合会国防体育教育分会
三、联合主办单位:
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
香港环球卫视
中国电科·北方华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体合和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承办单位:
哇酷体育
靖人传媒
论剑天下
天津传统文化产业发展委员会武搏体育专委会
五、特别赞助:
IWSA
六、协办单位:
德福天成(北京)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青体联和(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北京青藤育德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武跃天下
弘武搏击
武说搏击
亚飞搏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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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比赛日期地点:2025 年7月5日-6日,天津市东丽区万达广场
八、参赛要求
1.俱乐部为单位代表参赛
2.体校专业队为代表参赛
3.职业战队代表参赛
4.武校/武馆为单位参赛
九、赛制形式
新秀赛、精英赛,单场比赛三回合制
十、参赛组别
1.丁组(6-7 岁):2018.1.1-2019.12.31
男子:19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女子:17kg / 19kg / 21kg / 24kg / 27kg / 30kg / 33kg
2.丙组(8-10岁):2015.1.1-2017.12.31
男子:23kg / 25kg / 27kg / 30kg / 33kg /36kg / 39kg / 42kg / 45kg / 48kg
女子:21kg / 23kg / 25kg / 28kg / 31kg / 34kg /37kg / 40kg / 43kg
3.乙组(11-13 岁):2012.1.1-2014.12.31
男子:30kg / 33kg / 36kg/ 40kg / 44kg / 48kg / 52kg / 56kg / 60kg / 64kg /68kg
女子:24kg / 27kg / 30kg / 33kg / 36kg/ 40kg / 44kg / 48kg / 53kg
4.甲组(14-17岁):2008.1.1-2011.12.31
男子:40kg以下/43kg / 46kg / 49kg / 51kg / 54kg / 57kg / 60kg / 63kg / 67kg / 71kg / 75kg/ 80kg / 85kg / 90kg / 95kg 以上
女子:35kg以下/ 37kg/ 39kg / 41kg/ 44kg / 47kg / 51kg / 55kg / 59kg / 63kg / 67kg /71kg以上
十一、年龄、配对要求
幼儿组、少年组、青少年组相互之间配对年龄不可超过2 岁(≤2岁),例:2020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范围内匹配。(注:一旦超出年龄范围需双方公开文字性说明 ,进行协议赛,双方达成一致方可参赛)
十二、体重、配对及对阵要求
体重不得超出指定级别1kg ,一旦超出1.2kg则每回合扣1分 ,告知双方教练或协议赛办法或取消其谎报或错报队员比赛资格,由于体重不达标导致无法参赛, 选手自己负责,概不退报名费。
十三、报名及参赛办法
1、报名方式:
图片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18526403471
刘老师,联系电话:15222854420
2、报名截止日期:6月23日晚 24:00
3、各代表队报到时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并签字,赛组统一为参赛选手购买保险。
4、运动员报到时出具包括心电图、脑电图、血压、脉搏等指标在内的体格检查证明。
5、比赛称重时间: 7月5日早上7:00-8:00 中午12:30-13:00
7月6日早上7:00-8:00 中午12:30-13:00
上午参赛的:7:00-8:00 称重。
下午晚上参赛:12:30-13:00称重。
6、采取线上报名形式,报名成功后如需修改报名事项请联系赛事修改
7.所有参赛运动员均须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参赛;
十四、奖项设置
1.新秀赛:双方(奖杯+证书);
2.冠军赛:冠军(奖杯+证书),亚军(奖牌+证书);
十五、裁判
1.本次比赛由国家级裁判员、全国自由搏击锦标赛裁判员担任技术代表、总裁判长,其余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
2.各参赛队运动员报名超过20人,可向组委会推荐随队裁判1名,需有二级以上裁判员等级证书或有资深执裁经验人员。
十六、参赛装备
(一)自由搏击装备
(2015年12月31日前出生需佩戴露脸护头;2016年1月1日后出生需佩戴面罩护头,如双方协商一致可选择双方都佩戴露脸/面罩护头,否则将按赛事要求佩戴;)
1、拳套、护头、护胸、护腿、护裆、护齿、缠手绷带;
2、28kg及以下采用 4oz 拳套;
30kg-42kg 采用 6oz 拳套;
43kg-52kg 采用 8oz 拳套;
53kg-63kg 采用 10oz 拳套;
64kg-75kg 采用 12oz 拳套;
80kg以上采用 14oz/16oz 拳套;
(可由双方协商,赛事方必须保持双方统一性)
拳套、护头、护胸、护齿、护裆、护腿、缠手布都自备,小级别护头是否是面罩或露脸由双方协商,赛事方必须保持双方统一性。切勿红角选手穿蓝色护具或拳套装备场的现象,一旦出现此现象导致裁判打分误判概不负责。
十七、自由搏击规则
(一)可用技术动作
1. 拳法(直拳、摆拳、勾拳、转身拳、超人拳)
2. 腿法(扫踢、正蹬、侧踹、转身腿法,腿法不可击头)
3. 膝法(顶膝、跳膝、飞膝,膝法不可击头)
(二)击打有效部位
1. 头部:前部与两侧
2. 躯干:前部与两侧
3. 腿部:可使用腿法击打腿部任意位置
注:任何技法如有部分偏离、被隔挡或只是轻微接触、擦过和推对手,均不能判定为有效打击。
(三)禁击部位
喉部、后脑、裆部、颈部、脊柱
(四)禁用方法及行为
1.禁止在口令“开始”前或喊“停”后进攻对方
2.禁止用头、肘、砸拳、劈掌、肩膀以及反关节技巧攻击对方
3.禁止接抱对方腿部和使用各类摔法
4.禁止用任何动作攻击倒地或正在起身的运动员
5.禁止各类腿法攻击对方头部
6.禁止连续乱拳攻击对方头部
7.禁止箍颈连膝进攻反击对方(双手箍颈顶膝只能1次)
8.禁止攻击被围绳缚住的对手或故意使对方跌落拳台
9.禁止缠抱消极搂抱
10.禁止比赛中辱骂、挑衅对手和裁判等
11.禁止下潜躲闪低于对方腰部以下
12.禁止背向对方逃跑,故意遮挡对方视线,攻击背向逃避的运动员
13.禁止勾住运动员或将运动员拽向自己击打
(五)判罚
第一次违规——提示;
第二次违规——正式警告;
第三次违规——警告,并扣1分;
第四次违规——取消比赛资格;
注意:任何违规行为,将依据严重程度,可直接给予警告、扣分或取消比赛资格的处罚。
十八、得分标准与结果判定
1.减分制评判标准,单回合打分 10:9/10:8/10:7
2.三回合分数相加,依据总分评判结果
3.按以下权重进行评判给分:(1)明显的击打效果
(2)有效的击打次数
(3)有效控制比赛节奏的能力
(4)技术全面性和主动性
(5)更少的犯规
4.优势胜利:
(1)双方实力悬殊,场上裁判员征得裁判长同意,判实力强者为该场胜方。
(2)强制读秒达10秒(犯规除外),倒地或虽能站立但知觉失常,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3)如果一名运动员在一场比赛中被强制读秒3次,比赛将被终止。在运动员第3次被强制读秒后,判对方为该场胜方。
(4)比赛中,运动员受伤或意外伤害(无犯规)经医疗救治5分钟内不能继续比赛者,判对方为该场胜。
5.如遇平局,依据以下权重进行评判:(1)加赛一局或最后一局表现更佳者 (2)犯规少者
(3)体重轻者
6.无意犯规导致对方受伤无法比赛,结果将按比赛的前一局或前两局评判得分,如得分相近则按体重轻者为获胜方。
十九、局数与时间(精英赛)
1.丁组(6-7岁)一场比赛3局,每局比赛时间1分15秒,每局间歇时间30秒。
2.丙组(8-10岁)一场比赛3局,每局比赛时间1分30秒,每局间歇时间40秒。
3.乙组(11-13岁)一场比赛3局,每局比赛时间1分45秒,每局间歇时间50秒。
4.甲组(14-17岁)一场比赛3局,每局比赛时间2分00秒,每局间歇时间60秒。
所有新秀赛,一场比赛3局,每局比赛时间1分15秒,每局间歇时间30秒。
二十、暂停比赛
比赛场上出现伤情或选手安全情况需处理,由场上裁判或主裁判可向计时员示意暂停计时,累计处理时间最长不超过5 分钟。
1.运动员倒地或下台时
2.运动员犯规受罚时
3.运动员受伤时
4.运动员相互抱缠没有进攻动作时
5.运动员举手要求暂停时
6.裁判长纠正错判、漏判时
7.相关人员处理场上问题或发现险情时
8.因灯光、场地、 电脑评分系统故障等客观原因影响比赛时
9.在受到外界干扰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时
二十一、教练与助手场内须知
1.每名运动员最多有 2 名教练或助手 ,坐在指定的指导位置
2.教练或助手在回合中必须在指定地方指导
3.局间休息时只能有 1 名教练或助手进入拳台内进行服务指导
4.教练与助手在每回合比赛中不允许触碰围绳、绳内台面 ,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 打拳台的任何地方。
5.局间休息时教练与助理不允许往运动员身体上涂抹水和其他物体 ,面部可以涂 抹少量凡士林。
6.教练与助手在回合中如未经裁判同意不能进入拳台 ,也不能触碰运动员身体。
7.不允许在拳台上和绳角周围放置任何物品。
8.“教练与助手离场”的命令发出后 ,必须马上离开拳台。
9.教练或助手不遵守上述规定时 ,场裁与主裁判第一次给其提醒 ,第 2 次提醒时 将给予运动员警告并扣除 1 分。严重者将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二十二、有以下疾病者不能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他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任何疾病患者。
二十三、仲裁方式与改判
仲裁:
(一)仲裁由承办方与裁判长邀请技术代表进行仲裁;
(二)所有公开做出的判决均为最后判决,不可以更改;
(三)三位裁判一致判定的比赛结果不接受仲裁,因点数微弱优势发生争议不接受仲裁;
(四)未参加线上或线下领队会教练员会议的不接受仲裁改判;
(五)一旦在赛场影响比赛干扰他人参赛,故意、恶意影响赛事进行或失去理智情绪失控者不接受仲裁;
改判:
1.发现在计算分数时出现错误。
2.记分裁判员错误地将两名运动员的分数颠倒记录。
3.存在明显误判或偏判行为和违反中国自由搏击竞赛规则的行为。
4.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将不再场上进行重新宣告,由裁判长或赛事组负责人补发奖品或证书证实,违反仲裁规则的选手或者参赛俱乐部,将给与警告,对比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对其所在俱乐部处罚,严重者将被请出赛事现场,下次不得在参与本赛。
二十四、报名注意事项
1. 比赛正式开赛前 5 天不接受报名 ,替换对手除外
2. 报名需按要求填写资料信息
3. 报名需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
4. 报名费用需在报名时及时缴纳
5. 赛事详情请联系赛事工作